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市公司法人股是如何定义的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较集中,

上市公司法人股是如何定义的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较集中,法人股和国家股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企业创始人掌握着大多数股权,控制着公司的发展。由于法人股无法在股票市场流通,所以具有一定的限制性。那么到底什么是法人股呢?下面我们简单说说上市公司法人股的定义。
  
  一、上市公司法人股是如何定义的?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法人股(Legal Shares)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日常股市中说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二、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三、法人股股权类型是如何划分的?
  
  (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于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最常见、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权形式。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经营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基本权利。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权,其股东享有一些优先权利,主要为如下两方面:
  
  第一,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并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第二,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公司剩余财产。
  
  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2)按股权的流通性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转让的股权。在我国,主要包括境内已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
  
  非流通股是指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的股权。
  
  (3)按股东性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
  
  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部门或机构持有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含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企业性质的机构)用其可自主支配的资产向股份公司出资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
  
  综上所述,法人股的概念是根据股东性质划分的,公司法人或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持有的股份就是法人股。与社会自然人股不同的是,法人股不得随意转让,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较低。并且,上市公司法人股占比20%,远远低于国有股和流通股,对公司的控制权也就较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害人受到的伤是轻伤的话,嫌疑人就需要赔偿以及坐6个月以下的监狱,如果......


·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婚姻的缔结并非自愿或是缔结后却发现无法相处,从而导致婚姻的快速解体。当然也有未进入婚姻就会产生纠纷的,遇到这样情况,......


·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一、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


·打架案件处理办法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吗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可能会因为一些误解或者一时的意气,出现打架斗殴的时间,尤其是在晚上聚餐的过程中。打架斗殴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造成误伤致死......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一、含义诉诸法律是指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为了阻止公开收购,经常以收购者违犯各种法律、法规为由提起诉讼。诉诸法律这种方......


·结婚领证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领证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审查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债务;3、按照遗嘱内容向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各地高频率的工伤事故确实也反映了在用工安全的这方
      各地高频率的工伤事故确实也反映了在用工安全的这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的监管漏洞的,企业不仅会因为工伤事故直接或者间接性的流失掉很多的订单,关键是......


·产生民事纠纷是不是要坐牢
      民事纠纷是不是要坐牢民事诉讼是主要是关于财产纠纷和人身损害两大类的争议,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