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分割应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实物分割
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
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注意什么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在夫妻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要算清家底,包括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债权、债务情况;
2、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3、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4、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5、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时,除了以上几点,还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不仅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折价补偿和价金分割的方式进行,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还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1、独生子女;2、新......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一、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首先需要了解法院不受理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了......
·交通事故的频发不光是车辆的增加所导致的
交通事故的频发不光是车辆的增加所导致的,有些车辆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再加上现在车辆的增多,停车位很难找到,所以造成了到处都有汽车乱停乱放的......
·中移全通分批入职的好处是什么
现在随着大学生人数的增多,很多企业都增加了岗位数量,特别是新兴产业更需要年轻人的加入。年轻人加入企业能够为企业带来新鲜的活力,增加企业的效率......
·行政拘留处罚期限分为几个档次?
行政拘留处罚期限分为几个档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1、1日以上5日以下;2、5日以上10日以下;3、10日......
·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相应的犯罪类型也规定的越来越清晰明了,对于不同的犯罪类型最后的处罚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很多人对于犯罪类型这方面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么算,租房违约金是多少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具体的租房违约金又该怎么算?我们将......
·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结婚后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中
结婚后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会再因结婚的时间而变化。因此,夫妻不管结婚多长时间,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都......
·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对犯罪分子来讲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那具体针对到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