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越来越活跃,规模也不断变大,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金融法律体系的相对不健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在管辖权确定方面存在着争议。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而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管辖权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常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被告住所地的管辖,争议较少。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O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此种情况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人民法院管辖,分三种情形:(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总的来说,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管辖权的确定参照民诉中关于管辖权的确定,一般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果还是无法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抵押和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抵押和担保的关系是什么一、抵押和担保关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
·怎么处理消极怠工的员工?
劳动者到单位上班工作的,就应该严格按照单位的制度要求来工作,积极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任务。但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消极怠工的员工,对于单位来讲这肯定......
·关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
关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1、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软件转让是否需要登记?
软件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吗?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吗?需要赔偿,但违法行为解除的不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
·离职证明日期大写还是小写?
离职证明日期大写还是小写?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的辞职报告,结尾日期书写大写和小写都一样,只是写汉字显得更规范一些。2、签了离职证明一般是还能......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一、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四部分组成,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够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
·诬陷和诽谤的区别是什么?
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和纠纷,有时候这些矛盾纠纷因为其他人的劝说和调解会逐渐消除,而当有些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一些个性阴暗和偏激的人往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