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更多人去选择分享比较大的股票来赚取更多的财富,而对基金公司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保障市场经济的形容发展,确保更多人的利益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那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基金公司注册办法: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一般情况下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股票的涨幅是无法预测的,高风险使得很多人肯能倾家荡产,因此国家对基金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特别是对于基金法人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保障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一、?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1)物证物证是以物质的存在、特征或属性证明案件情况的一种证据。物证的特征是多样性,......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


·一、醉驾能设成网逃如何处罚?
      一、醉驾能设成网逃如何处罚?现在我们司法机关已经不再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不符合法理的口号了。同样,一个罪犯的量刑主要从他的罪行出发......


·盗窃单凭监控能批捕吗?
      一、盗窃单凭监控能批捕吗?不能;1、只有一个监控录像,用为孤证是很难认定一个人有罪的。2、要想证实一个有罪,需要多个证据来形成一个完整的......


·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影响吗?
      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影响吗?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没有影响,依旧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来办理退税程序,在年收入未达到6万时,可以根据预缴......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一、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一般是没有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比例咋确定
      在所有的招标采购活动当中,招标方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都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考虑,特别是在政府采购中,交纳政府采......


·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批准吗?
      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批准吗?一、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批准吗?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


·银行抵押他项权证是什么?
      很多朋友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吗,但是对于他项权证不是很了解,或者没有听说过这一证件。那么,银行抵押他项权证是什么东西呢?在......


·准许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准许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