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 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在狱中服刑的罪犯都有提前出狱、重新获得自由的强烈愿望。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假释的。那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经过上文的介绍之后,相信您此时也已经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了吧。需要注意的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会撤销假释。要是各位在假释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够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专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开设赌场罪量刑罚金是多少?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藐视法纪,私自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这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这是一种严重侵害法律尊严的行为,法律会给予严惩。那么,这种......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我们发现现实中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被判离婚的,因而就会有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会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另外很多人也比较想知道,......


·未成年犯罪后影响孩子参军吗
      会影响孩子参军。《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需要;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延长15天是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延长15天是什么意思?是审查起诉再延长,在检察院的时间延长。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


·被诊断患上职业病,公司没买社保,员工要怎么
      被诊断患上职业病,公司没买社保,员工要怎么在实际中,要是患上职业病,那么接下来要等康复的话也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像一般的工伤事故。所以,要在......


·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在现今社会几乎人人具备,多卡少现金的状态逐日剧增,当一个事实扩大后就会衍生出破坏这一局面的黑暗势力-信用卡诈骗;那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呢?......


·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1、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确认给员工降薪降职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工资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2、确......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