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但是也会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导致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的情况,那么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婚方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双方争议不大,经协商可以达成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前提是,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无纠纷,并有书面《离婚协议书》,如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原则上规定是双方分居满二年,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分居”是比较难界定的。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仍是要结合法庭调查、夫妻双方的举证、质证等环节确认“夫妻感情破裂”。
  
  二、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7、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8、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9、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起诉离婚后如果法院判定了夫妻离婚事实,离婚财产也会按照男女平等划分的原则,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公平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处理,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如还有想咨询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而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子女教育,因此,现在国家推出租售同权......


·办理管辖移送多久时间?
      办理管辖移送多久时间?有关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


·走私罪如何量刑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济南醉驾154的处罚是什么?
      济南醉驾154的处罚是什么血液酒精含量154,属于醉驾,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情节,可......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想要发展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改革,征收土地包括城市用地、农村的耕地以及林木果树类等等,征收任何一种土地......


·司法鉴定人员资质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员的筛选是有一定的前提及标准的,那么司法鉴定人员资质有哪些?如若有用户对该职业有兴趣可参考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一、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是否需要验资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


·怎样可以变更抚养权
      怎样可以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债务人向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一、提示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自)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