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抵押不同于质押,这是一种不转移占有权的一种担保方式,通常情况下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物品就债务向债权人进行抵押。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那么您知道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办理不同物品的抵押登记,具体的登记部门是不同的,我们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一、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主要是被判处罚金或者是承担刑事处罚,特别重大事故:是......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很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行政部门却仍然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申请人觉得这个决定是错的,为了......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一、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几乎都会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具体......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


·代驾责任险轮胎爆胎管吗
      代驾责任险轮胎爆胎管吗?很对人喝酒后会拨打代驾公司的电话找来代驾,避免酒后驾车违章。但是代驾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事故,对车辆造成损失。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您对于产品安全问题都是非常重视的,毕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产品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对此我国民法上也规定了产品责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一、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打架被拘留分两种情况,一个是行政拘留,一个是刑事拘留。如果打架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可用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可用多久?当今社会,您对于土地的热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丝毫的减少,仍然存在着许多人去购买土地的使用权,您都知......


·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经治疗后身体恢复正常的,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工作,但还有些工伤的伤情较为严重、甚至造成残疾,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工......


·团伙作案同伙在逃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根据犯罪嫌......


·一、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
      一、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按照同居时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