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及义务,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不同,那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4、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扫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井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股东有诉讼的权利。股东就此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盈余分配权是股东权利最核心的内容,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比例,这充分体现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则。但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可以如此自行约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有的股东在中途退出公司时,也要求分配公司财产,这种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中途退出,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分配财产。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或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同时,这也是股东优先权的表现形式在很多情况下,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会给股东带来很大利益。因此,保证股东优先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标准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为现在的“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每一个股东都拥有一定的股权,在公司的发展和重大决策上固定有一定的参与决定权,一共包括七项权利其中包括股东知情权,这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股东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一、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现在一些公司在小区出租房内办公,如果是高层建筑的话,公司应该在安全措施防范上面下点功夫,严禁员工抛洒物品。当然,有时候光靠预防是没有用的,高......


·商标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商标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标行政案件诉讼费用,要按照标准交纳。一般每件在50元-100元。受理范围:商标......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医院治疗完成后不出院,承担医疗费的车主可以不再支付医疗费,医疗费让他们自己解决。协商不......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现在这个社会属于网络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
      现在这个社会属于网络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网络给我们带来快捷的同时也存在者弊端。有些人......


·商标抢注5年内无效如何续期?
      一、商标抢注5年内无效如何续期?1、过期六个月内,续展是最佳选择《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