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有哪些?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三、发包人应该接到申请后多久返还质保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每一项工程都汇集许多血汗,也承载了许多人的梦想,所以一定要在合同内说明好关于质保金的相关合约内容,这是对工程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承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是包含的;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与倒车的车辆发生碰撞按一般的简易处理程序都由倒车车主负全责,但并不是绝对的。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还应该根据倒......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都有哪些?随着国家就业政策的放开,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国家更倾向和鼓励可以进行自主创业,以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因为大学......


·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
      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原则上财产应该由其父、母亲、妻子、儿子和女儿五人平分。......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


·征地补偿分配2023标准是什么?
      在农村基本上家庭都会被分配到各自的土地作为生活中的一种财产保证,但是尽管如此如果在遇到国家有需要的话还是会被依法收回,此时家庭对失去土地的损......


·劳动仲裁终级裁决可以申诉吗
      劳动仲裁终级裁决可以申诉吗?1、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书具有《劳......


·游戏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游戏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