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难以达成协议的话,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夫妻起诉离婚后,法院并不一定会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诉讼离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法院调解难以复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么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并不能导致夫妻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二)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1,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2,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3,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我国无论夫妻分居多长时间都是不可能自动离婚的,要想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手续。如果你对分居离婚还存有什么疑虑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进入再审程序,是否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


·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
      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


·如何让单位批半年哺乳假再去上班?
      如何让单位批半年哺乳假再去上班?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请假处理,哺乳假是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一、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有限的资料,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各自的居住面积而不是按人头(平均)进行分割的。  根据《北京市......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此处所讲的“合法资质”是不但是指工伤鉴定机构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同时也包括其接受鉴定的内容必须是在工伤鉴定机构登......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和工伤赔偿有一点的关联,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的劳动......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


·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多久?存疑不起诉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左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


·宁波高温费是多少?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全国各个省市都会逐步公布高温费发放方案,包括发放标准及期限等。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也不一样,区域......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