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是否可以调休用代替员工的加班工资

是否可以调休用代替员工的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有的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之后,没有支付加班工资,而是选择进行补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可以用补休代替员工的加班工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否可以调休用代替员工的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加班,是应当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可以参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来执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能就加班补偿方式达成一致时,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替代支付加班费。而在一般工作日和法定工作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则只能采用支付加班费的方式而不能选择补休。春节长假七天中初一、初二和初三属法定假期,只能采用支付300%加班费的方式补偿;而初四到初七属于休息日的调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劳动法律对于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情形禁止采用补休是有其意义的,法定节假日不同于双休日,其意更在于举国欢庆,因而即使采取了补休,也无法弥补劳动者精神文化生活的损失。但不管怎样,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要求享受加班费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切不可随意替换,违法用工。二、加班补偿费怎么计算?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只有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的,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用补休代替员工的加班工资,在平时安排加班或者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即使进行了补休,也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但有的单位却不支付加班工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


·哪些人是不能结婚的
      结婚是指在符合条件的男女之间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状态,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那具体来说,到底哪些人......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


·运输毒品罚款三万判几年
      贩毒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在不知道毒品品种的情况下,是不能给出量刑建议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超过多少金额算行贿?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行贿罪是指为了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给上级或国家的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构成行贿罪的行贿金额较大,要根据具体行贿的严重程度,来处以......


·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能否取得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700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保证人享有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包括对债务人财产的担保物权,包括典......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以下情况都属于直接送达: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混合担保先诉抗辩权如何保证?
      混合担保先诉抗辩权如何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在债务保证中的防御性权利,说的是保证人不是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对债权人的权利的,保证人仍享有一些权利,......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专门针对各类刑事犯罪制定实施的法律,对我国的刑法拟出了一个完备的规章制度。我国新刑诉法于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