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安全十分重要,因此许多家长都非常的担心孩子在外会受到什么伤害。事实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孩子确实很容易受伤,那么,家长们都想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孩在学校受伤该找谁负责?
  
  校园伤害事故主要有:
  
  (1)校外第三人伤害事故;
  
  (2)物件伤害事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伤害事故;
  
  (4)实验与劳动及外出活动伤害事故;
  
  (5)学生嬉戏玩耍引发的事故;
  
  (6)其他因学校失职行为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等。
  
  那么,学校在这些校园伤害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学校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必须同时满足:
  
  (1)学校行为的违法性,比如体罚学生。
  
  (2)学校存在过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基于双方之间这种特殊的关系,学校及其教师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判断学校有无存在过错,首先应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学校负有该注意义务,是否实际履行了该注意义务。
  
  (3)存在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
  
  (4)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校园伤害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应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首先是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过错给孩子造成了伤害,那么学校是肯定要负责的。如果是因为学校里的第三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学校也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也还是要对孩子负责,同时第三人要进行赔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务合同笔迹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劳务合同笔迹鉴定需要多少钱?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追尾交强险怎么赔
      发生追尾事故后,交强险可以赔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商标侵权行为表现都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表现都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2023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


·行政复议流程
      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人(1)用人单位;(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3)工会组织。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1)作出工伤......


·一、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宣告无效会怎样?
      一、根据法律规定商标宣告无效会怎样?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