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有的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没有想清楚,而在签订了认购协议甚至都交付了首付款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购买了,此时就有了退房的打算。但对商品房要求退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顺利的退房。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可提出退房:1、套型误差过大。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除非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者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检,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被确认不合格后,购房者有权退房。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出房子,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延期超过合理的期限(超过一年),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要求法院强制开发商退房。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意欲转让在建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开发商应当将商品房建设工程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商品房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未按照规定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由商品房建设工程受让方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责任。7、法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如果商品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共有项目,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约后如何赔偿损失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您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这是一个审判实践上的重大突破,为解决长期解决不了的产权登记问题创造了条件。因为此前对于逾期办理产权登记,只是判决确认违约和限期办理产权登记,损失赔偿需要业主举证有实际损失;即使业主举出了损失的证据,法院也难以认定这损失与预期办理产权登记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也是无奈。现在有了上述标准,法院可以径直判决开发商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了。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下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实践中,因为自己不想购买而退房的情况有,因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要求退房的情况也有。但其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要求退房的,此时购房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医疗机构因其行业直接关乎人的生命的特殊性,对其机构的设备、执业人员执业情况等都需要定期审验、检查,所以在我国的医疗机......


·双方责任事故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多数都是属于双方事故,而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一般是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责任划分的。其中说到双方责任事......


·结婚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
      结婚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


·郑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它的量刑标准在法律上也是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每个地方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可能在量刑标准上会有所不同。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异议的处理方法有:申请财产保全,进行财产清算,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


·一、转租人是否享有买卖不破租赁?
      一、转租人是否享有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是享有的,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即有约定从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可以向法院申请自动离婚吗?
      可以向法院申请自动离婚吗?任何公民都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自动离婚的,只要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问题,必须履行一定......


·对于偷窥隐私判刑多少年?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与空间,人们都是极其反感和厌恶自己的隐私受到偷窥或是泄露。随着网络社会步伐的加快,人们隐私泄露的可能性......


·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


·公证处开遗嘱证明需要多少钱?
      公证处开遗嘱证明需要多少钱?一、遗嘱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


·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司法鉴定对于认定案件事实,确定赔偿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以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中都会进行司法鉴定。有时当事人自己进行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