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伴随我国政策的开放,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灵活。特别是在农村土地资源富饶的地方,对土地进行出售,或者彼此之间交换土地进行使用的会时有发生,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公民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整理。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与国外民法典律中的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以变动物权的契约为充分条件,当事人达成变动物权的契约,即使未行登记或交付,变动即为发生;后者也称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指物权的变动不仅有变动物权的债权契约,更有一个独立于债权契约之外的、以物权的变动为目的物权行为。所谓无因,是指不把约定价金支付的债权契约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而是把物权的变动,或物权行为本身就视作一种契约,物权行为不因债权契约成立而成立,或无效而无效。
  2.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利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两种独立的权利也可相安无事。在中国,有地方政府分设国土管理和房产两个部门分别归口管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并对其分别发证,但因两种权利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补偿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分属不同当事人时,当事人对各自权利的处分常常互相排斥、互相抵触,致使人们对二元主义产生误解。 依中国现时法律,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均附属于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物一并转让。
  3.权利义务一同转移。
  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如土地的用途,出让合同约定为住宅用地,无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多少次转让,均不因为转让而变成其他用途。再如土地上的抵押权,其作为物上负担的一种,具有追及效力,其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并转让,不因转让而归于消灭,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仍可在该块土地设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应以出让合同设定的年限减去转让时已经使用的年限,其得数视为出让合同尚未履行之权利与义务,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随同转让在这提醒一点,一定要区分转让和出让的区别,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对国家对公民做出的行为,这是最基本的区别,且操作方式和涉及的权利和内容都有不同,因此,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务必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多少
      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多少发生汽车追尾保险理赔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从交强险来赔偿......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


·规定开车扣3分的有哪些?
      规定开车扣3分的有哪些一、开车扣3分的有哪些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二、事故现场勘查、......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加班工资以合同中约定的待遇进行赔偿,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


·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自动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都不会自动离婚,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


·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公司变更登记条例公司变更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进行房屋租赁的,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那日后很有可能会给自
      进行房屋租赁的,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那日后很有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而即使在签订了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约定的内容有问题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