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只要当事人有正当的理由,并且经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后,就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延长。那么您知道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怎样的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诉讼时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要知道,诉讼时效并不是任何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延长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的解决方法
      我们会经常接到骚扰电话或者是骚扰的信息,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手机号码泄露了。手机号码泄露个人的信息,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困扰,因此,为了防......


·死缓期间又伤人如何处理?
      死缓是国家为了严格控制死刑的一种方法,当然,想要享受死缓的待遇也需要满足死缓的相关条件,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也会在死缓中伤人而造成故意犯......


·一、异地能在汕头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异地能在汕头办理离婚手续吗?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如果协商不......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认罪供词的意思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口头或书面所作的陈述。书面的供词一般也叫供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的过程......


·二手房过户的审核期是多久?
      二手房过户的审核期是多久?1、不管购买什么类型的房子,想要拿到房产证就一定要先完成过户才可以拿到。2、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所有的登记材料,然后到......


·产权风险
      产权风险1.房主无从事交易的资格,即假业主的。在签约时应该注意查看签约人提供的证件上的名字是否和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同一人,有的人会造假,因此......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
      打伤民事诉讼案由是什么?双方因纠纷打架造成一方受伤时,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将打人方告上法庭。这时受害人需......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做出赔偿,但此时必须要属于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实践中,往往就此产生纠纷,当事人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么这个时候离......


·认定罪犯构成强奸判刑几年
      认定罪犯构成强奸判刑几年强奸可以说就是一种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实施了该行为的,那么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强奸罪。之后就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依法......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