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民一般离婚多久可以结婚

一、公民一般离婚多久可以结婚
  
  离婚以后,当事人就享有结婚自由的权利,满足结婚条件的,可以马上结婚
  
  二、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 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1、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过规定,实践中一般只要与配偶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此后的任何时候都是可以与他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但要双方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那才能领取到结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


·高空坠物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
      近年来,因为高空坠物砸死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我们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和威胁,容易造成骚动。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不文明行为时,我们应该......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 我们都知道一件产品的上市销售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我们都知道一件产品的上市销售是需要到工商部门去申请商标的,并且这个商标的申请也是极其复杂的,他需要很多的证明材......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吗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吗一、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吗?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供用热力合同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借条名字写错有关系吗?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借条名字写错有关系吗?一、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借条名字写错有关系吗?有关系的,对于借条中相关信息错误的,应当立即协商改正,并履......


·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判死刑吗
      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判死刑吗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不会判死刑。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


·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一、股东为自然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