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侵权的规定有哪些?如今社会发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任何冲突纠纷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民法总则就是来解决多有民事纠纷的一部完善的法律条例,对生活中人民群众的各个行为以及纠纷处理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就有侵权的规定,那民法总则侵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民法总则中侵权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2、 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二)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排除妨碍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四)消除危险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五)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六)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侵权一般是违法分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包括财产、生命、名誉等,发生侵权事件后要及时的向公安部门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留有足够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


·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高速倒车引发事故,倒车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高速公路禁......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达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达,买卖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开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也不免发生车辆外借的情况。也会出现不借内心过意不去,借出去了又怕会不会有什......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一、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


·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即法益已经发生实际损害,此时,原则上各共犯人都是既遂,而不可能成......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欠款人不愿意还钱的时候,借款人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强制要求欠款人......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如果被查到醉驾还能考b2吗
      如果被查到醉驾还能考b2吗取决于你是否之前拥有驾驶证,如果有的话是可以在10年后考取,没有的话则终身不能考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和构成犯罪的,即使......


·吉安车祸两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一、吉安车祸两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