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一方性格又过于偏执,会有家暴的情况产生,施暴者多数是男性。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多属于受害者,并且会容忍家暴,导致自己伤痕累累。对于遇到家庭暴力的人不应该容忍家暴这种行为,而需要用合理的方式解决。国家对于家暴在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中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下文详细回答了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国家对家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要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于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们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家庭实施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额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构成虐待,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上文详细回答了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国家为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弱势群体,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对于施暴者最高可判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在婚姻生活中遇到家暴,不要一味地容忍和退让,应该收集家暴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
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一、诉讼离婚标的指的是什么?离婚案件当中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每个不同的诉讼之间都有特定的标的,会......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一、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江苏泰州市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居民遭遇交通事故后,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明确当事人受伤程度。司法鉴定......
·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
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一、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
·车被刮如何走保险2023
汽车被刮如何走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一个建筑工程想要验收达标,就必须把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过关。如果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了就代表该建筑工程已经......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一、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1、改编他人作品也有可能会享有著作权,若是满足著作权的登记条件,那么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