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一方性格又过于偏执,会有家暴的情况产生,施暴者多数是男性。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多属于受害者,并且会容忍家暴,导致自己伤痕累累。对于遇到家庭暴力的人不应该容忍家暴这种行为,而需要用合理的方式解决。国家对于家暴在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中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下文详细回答了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国家对家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要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于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们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家庭实施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额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构成虐待,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上文详细回答了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国家为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弱势群体,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对于施暴者最高可判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在婚姻生活中遇到家暴,不要一味地容忍和退让,应该收集家暴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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