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没领证买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对房产如何分配产生争议。如果是夫妻婚内共同购买的房屋,在分割财产时就会相对简单,只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即可,但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购买,那新婚姻法没领证买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割?我们将为您分别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 房产证上写一个人(首付人)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即首付人的名字,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分割。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结婚后,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只要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 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呢?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分配时要看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什么书面的约定(并且好公证一下),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三、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且这个人不是首付方
  有时候有这样的情况,可能因为户口的问题,首付的那方想在另一个城市买房,但是没有该城市的户口,于是写了对方的名字。这样的情况,房子属于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首付方付的首付款相当于是借给登记名字一方的,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但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需向首付方返还首付款,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以及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分割。婚前财产由谁购买,首付款由谁支付,房产证上是否有双方的名字,这些都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由双方共同在婚前购买,应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名字,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跨国并购的融资风险有哪些
      跨国并购的融资风险有哪些一、跨国并购内部融资风险有什么内部融资的筹资成本最小,且筹资速度快,仅从成本角度考虑,应当成为并购融资的首选。但仅......


·专利申请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合同格式是怎样的?专利代表着公民的权利和权益。专利权保障自己研发的软件或其他劳动成果不允许他人盗用,剽窃。一旦发现他人盗用,就可以......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


·银行倒闭存款要的回来吗?
      银行倒闭存款要的回来吗?银行存款是大多数民众非常信赖的一种储蓄方式,但是银行存款是否安全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您,尤其是金融危机时欧美国家许多......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手续、流程是比较繁复的,因而造成了很多离婚夫妻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无法协......


·单位缴不进社保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补偿吗
      关于社保的问题,相信您不陌生,对于在职员工,单位必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单位缴不进社保解除劳动关系时......


·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
      我们您对于单位犯罪已经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单位犯罪涉及比较广,并不只包括诈骗,其主体也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组织,也有可能是村委会或者......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


·涉外离婚中的文书如何送达,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


·关于探视权
      关于探视权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