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
新增条款
1、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3、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本条规定了部分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仅规定了部分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4、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5、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6、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有变化条款
1、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有三点变化:一是诉讼时效期间改为三年。二是取消了一年诉讼时效。三是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增加了知道义务人)
2、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本条与之前的规定相比,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时间与事由没有变化,只是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有变化,之前规定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耽误多少,补多少”,最多补六个月; 现在的规定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一律补六个月。
无变化条款
1、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4、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新的民法总则对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变化了两条,内容较少,但是相当重要,需要明确其具体变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阅读眼神部分或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在不同的阶段是有一个不同的时间方面的限......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一、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不成立犯罪中止,认定犯罪中止标准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
·一、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什么?
一、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什么?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续签的情形只会出现在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
·集资诈骗700万应当如何量刑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心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行为,根据......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刑法》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
·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吗?农村自建房拆迁也应该是有房产证的,不过,绝大多数的村民都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如果普遍都......
·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
在我们了解了我们国家对于罪犯的处理行为方式上有一定了解之后,可能就会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认罪认罚的一些相关内容,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一、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员工。三期女员工在试用期不能予以辞退,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