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房屋过户吗?

在当代社会,房屋过户的法律意义是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转让给他人,一般可以通过赠送、转让或者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协议离婚的都需要将财产进行协商分割,协商成功后,需要将房屋过户,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房屋过户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三、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部分离婚当事人单方持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申请分割财产(房产)的过户手续。申请当事人普遍认为,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清册了房产分割后的权利归属,一方即可凭离婚协议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属民间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因此,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手续,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导致过户登记无法进行,获得房产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之后,确实需要将协议离婚的房屋进行过户,首先需要填写房屋过户的申请表,其次还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比如说双方的身份证件等去相关部门过户。如果您对于此罪的追诉标准这个问题实在是不能够了解,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并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


·无证驾驶轻微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轻微交通事故全可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处理,也可以报警以后采用简易程序处理。无司乘人员受伤,车能动,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无公共设......


·民事诉讼败诉怎么处理才好?
      民事诉讼败诉怎么处理才好?一审、二审都败诉法律判决生效,只能在满足再审的条件下申请再审解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的,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


·乙方合同丢了甲方不承认怎么办
      合同文本只是合同的载体,如果甲方不承认,那么可以证明合同内容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乙方可以起诉甲方,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


·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有一个董事长,其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就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要大于五人......


·买房签合同需要两个人的名字吗
      对很多现代家庭来说,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可能需要花费多年的积蓄,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在房产的归属也产生过许多纠纷,对于初次买房的年轻人来说可......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