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在我国买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或养子女、继子女的行为,其实都是构成违法的,但这也要认定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买卖行为才行。那实践中要是当事人以送养子女收取一定数额的营养费,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违法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送养行为收取的“营养费”合法按照规定,如果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这里面所收取的“营养费”,就不能算是违法的,法律不会对其追责。《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以出卖为目的收取的“营养费”实际上违法,将被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若是行为人本身是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通过将孩子出卖后获得“营养费”牟利的,这种情况中所收取的钱额就不属于合法的。这种行为的判断主要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明确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但要是当事人打着收取营养费的幌子,实际上是进行子女的买卖,那么这个行为就是违法的甚至可以直接认定为犯罪行为,即《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那就是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首当其冲,不论医药费是否支付都需要先行救人,然后是......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发生劳动争议后能直接起诉吗
      发生劳动争议后能直接起诉吗?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一、发生劳动争议后能直接起诉吗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想要通过法......


·哪些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哪些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1、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


·最新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离婚案件,此时就会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


·扒窃在一千元以下怎么判
      1000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会受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一、车被追尾修车误工费可以主张么?
      一、车被追尾修车误工费可以主张么?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


·合肥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合肥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现在是信息化社会,政府信息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政府信息产生后,如果属于......


·现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离婚很常见,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群就是军人,军人的离婚是有特殊规定的。军人离婚也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现在军人离婚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