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近年在交通出行领域发展了一个新行业:代驾。找代驾确实降低了酒

近年在交通出行领域发展了一个新行业:代驾。找代驾确实降低了酒驾引发事故的风险,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如果发生了代驾事故怎么处理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对目前我国在代驾方面的相关法律条规约束没有很清楚的了解,那么在这里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代驾?
  
  代驾是指车主聘请专业驾驶人员将其送达指定地点并支付一定费用的有偿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代驾行为需要什么资质、产生不当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发生状况的情况下,仅是根据个案进行处理。
  
  由于我国对于代驾行为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个人和公司并存的代驾行为,一般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行为就不被禁止。但是一些没有驾驶证的司机私自承担代驾的行为显然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发生事故,不但司机要承担责任,车主也会因雇佣无驾照的司机承担责任。
  
  二、发生了代驾事故怎么处理?
  
  1、酒店代驾:按消费合同处理
  
  
  酒店为客人提供酒后免费代驾服务,其实是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酒店虽然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该服务是商家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的,代驾费用其实早已算进食品价格之中,此乃营销之策略,尽管名义上系免费,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免费。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额不足,就应当由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2、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代驾者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其有无重大故意或过失。
  
  3、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
  
  
  车主临时找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4、代驾公司:按委托合同处理
  
  
  代驾公司为车主提供代驾服务,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代驾公司应保证车主在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看到这里您应该都明白了,代驾也分类型,具体有:酒店代驾、无偿代驾、雇人代驾和代驾公司代驾。不同类型对应着有不同的处理办法,也有不同的双方关系人责任分配。那么实际生活中要是发生了代驾事故怎么处理,关键就看车主选择的是何种代驾类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去世如何继承财产?
      一、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去世如何继承财产?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就可以按法律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对于死者有子女的就可以利用代位继承的......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


·承租人承担租店面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承担租店面的违约责任如果违反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店面的,那么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


·双方自行约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还可以再起诉吗?
      双方自行约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还可以再起诉吗?一、双方自行约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还可以再起诉吗?商业仲裁一裁定局,双方谁对裁决结果不满的......


·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是指什么?
      根据无欧冠国家赔偿法我们可以知道,关于使用公权造成他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国家对于该行为造成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


·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
      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女方产后多久男方能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生产一年后可以......


·代通知金这个词我们可能不是很熟悉
      代通知金这个词我们可能不是很熟悉,用我们的大白话说就是没有提前通知你就辞退了你,为了补偿你从失业到重新找到工作这段时间的损失。但是要说的是这......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是过错的一方就不可以起诉离婚。而现实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


·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