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失物被侵占属于犯罪行为吗?

遗失物被侵占属于犯罪行为吗?
  
  想必您都有在生活中有丢东西的情况,当我们的遗失物被侵占构成犯罪了吗?通过法律途径是很有必要的,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破坏社会秩序是会构成犯罪的,遗失物应当被归还给其权利人,若把权利人的财物或遗失物占为己有会构成侵占罪。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在我国侵占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遗失物: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忘物: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遗失的将所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遗失物
  
  而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是他人的埋藏物。
  
  
  二、法律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遗失物被侵占是能构成犯罪的,年满16岁会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对象限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遗失物和埋藏物三种情况。拾得人应归还遗失物权利人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则会上交国家。在此提醒您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更多详情可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助力车酒驾怎么办
      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


·通常韧带撕裂工伤有级别吗 一、通常韧带撕裂工伤有级别吗?
      通常韧带撕裂工伤有级别吗一、通常韧带撕裂工伤有级别吗?韧带撕裂工伤一般可以评上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一、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参加庭审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证据......


·法律规定继母对继子女应履行责任有哪些
      法律规定继母对继子女应履行责任有哪些我国对继父母与继承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规定:(一)、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能相互虐待和歧视继父......


·坐无证驾驶的车什么罪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是犯罪。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对于犯罪既遂怎么认定?
      对于犯罪既遂怎么认定?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


·关于哺乳假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


·碰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
      碰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途径?一、通过行政部门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并封存,以固定证据,然后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


·公司企业的商标转让中续展可以吗?
      公司企业的商标转让中续展可以吗?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申请人确定要申请商标续展的,就要提前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续展申请书,并按照规范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