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关于联营制度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联营制度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在我国除了上班族还有个体户存在,身边不拿发现自己的身边的个体户,此外最为常见的也就是承包经营户。为了规范个体户经营运作,便于管理和监督而制订了一系列联营制度,那法律的关于联营制度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关于联营制度有哪些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联营制度的规定。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分为实体型联营、合同型联营和合伙型联营。
  
  1、实体型联营,即法人型联营,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型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型联营,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在本联营单位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联营,需要签订联营合同,联营合同,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为了达到共同的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联合从事一定生产经济活动的协议。对联营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关于联营合同的订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对于合伙型联营,合同的订立除按《民法典》规定外,还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走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让走怎么办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约束力,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单位。如果利益受到侵犯,完全可通过法律维权。在另外......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依据法律是民法总则,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租赁合同的签订,那么在租赁签订的时......


·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
      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社会间无形的矛盾也不断的增多,人们很容易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甚至有些人严重的话会做出不可逆转的事情,那么抑郁症......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


·交通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定?
      交通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定?一、交通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定?交通十级伤残误工时间从受害者因被侵权而无法到单位正常就职时起、到定残日至。具体......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情节严重的交通事故大概有以下11项民事赔偿,但不同交通事故中有多少项民事赔偿是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确定的,各项......


·履约保函是什么意思?
      履约保函是什么意思?在工程建设领域,承包方取得工程项目后,因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的情况很多。这对于业主而言是一种损失。为此,业主往往要......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须放人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须放人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继续侦查,不一定立即放人。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


·证据双向开示具有六大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全面的阅卷权,明确了检察官向辩护人开示证据的义务,弥补了控辩双方在获取证据资源能力上的失衡,解决了辩方对控......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一、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1、到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