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分子在被依法关押在监狱之后,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产生越狱的犯罪念头,同时和其他人勾结一起策划越狱,这种行为就已经在犯罪的基础上再加一条暴动越狱的罪名。那么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暴动越狱即违反监管规定,采用暴力手段从监狱逃跑,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而共同越狱的行为。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在押解中、执行死刑的刑场以及参观、学习、劳动等地方进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采用暴力的方法共同逃跑,也应视为本罪的越狱。所谓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进行密谋策划,相互勾结、串通,认真准备、分工而决意采用暴力进行集体越狱。至于暴力,则通常表现为杀伤、杀害监管人员,抢夺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砸毁监舍门窗等方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应按暴动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暴动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暴动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只要犯罪行为符合这四个要件内容,就会构成暴动越狱罪。法律权威不容侵犯,暴动越狱罪严重触犯了国家的法律,犯罪分子只会罪加一等,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解答,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您在生活中驾驶汽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定义是谁的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等。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规范? 商标现如今已经作为一种商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规范?商标现如今已经作为一种商业利益出现,因此商标注册必然涉及到经济利益,因而我国合同法中对于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


·刑事被害人的范围是什么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往往会对一些公民的人身产造成损害,而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人一般就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但现实中不是所有人身受到损害的......


·乡村医生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呢
      乡村医生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呢接两代会和卫生部转来议案,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论证通过后,现将对乡村医生的解决办法报送:......


·土地可以是强迫交易对象吗
      可以。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


·如何进行言词证据的审查
      如何进行言词证据的审查言词证据作为证据种类的一种,在实践中运用的极为广泛,具体包含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它虽然可以生动形象的证明客观事实,但是提......


·无证驾驶伤人如何处理
      应该第一时间对受伤者实施救助,并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无证驾驶伤人的,伤员并未构成重伤,不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


·一、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哪个为主?
      一、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哪个为主?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后者为主,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的规定呢,在当事人另外遗嘱之后,觉得这......


·兼职受伤算工伤吗 ?
      兼职受伤算工伤吗?一、兼职受伤算工伤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


·如何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
      如何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