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工资的发放有相关规定。对于新员工来说,对于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的问题,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使自己工作了几天就想离职,用人单位也应该向自己发放工资的。但是我们在此要提醒您,在自己决定要参与工作的时候,选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认真,不要刚刚开始工作,就想着逃避,这样并不利于锻炼自己,任何一份工作都是有一定的适应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络销售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营销属于直复营销,传销属于直销的范畴,直销即直销企业招聘直销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之外进行商品销售的一种销售渠道,“直复营销”是指通过向特定......
·法律规定专利权有哪些内容
专利权有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
·公司法人都有什么权利?
公司法人都有什么权利?需要履行什么义务?所谓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的章程规定去行使其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公司法人......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
·公司安排调岗位不服从离职有补偿吗
有。调整岗位属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
·一、子女能继承离婚父母财产吗?
一、子女能继承离婚父母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罪2023
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