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有的人认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那最终一定就是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这有一定的标准。那到底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怎样判离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的,那法院才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夫妻离婚。至于哪些情况可以证明感情破裂,上文中也为您进行了列举,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APP直接办理。对于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


·期间民法总则是如何计算的?
      期间民法总则是如何计算的?相信谈到期间,浮现在人民脑海之中的是诉讼期间的规定,但是就各项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看,期间的规定不止限于诉讼时效......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


·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


·现金支票如何取现 货币的类型有很多,我们一般用到的是纸币和
      现金支票如何取现货币的类型有很多,我们一般用到的是纸币和电子货币。如果,我们个人或者是公司收到了一张现金支票的时候,应该如何取现呢?接下来,......


·网站注册域名备案收费吗
      网站注册域名备案收费吗?为了预防有人在网上进行违法活动,国家要求互联网上的网站域名必须经过备案才能使用,未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域名将会承担违反法......


·如果我先提出离婚会少分家产吗?
      如果我先提出离婚会少分家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内容里,对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


·国家公诉时效是多久
      国家公诉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起诉属于公诉的一种,公诉的起诉主体一般是人民检察院,受理方为人民法院,双方就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