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满足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才行,否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手续要办理的。那到底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二)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三)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的所需要的是时间主要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
  
  协议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实践中协议离婚有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协议离婚就遥遥无期。
  
  如果夫妻双方对协议离婚的全部内容都达成了约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办理。因此,“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要多久”这些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夫妻的协商过程。
  
  实践中,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相差的还是比较远的,另外在需要的材料和满足的条件上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通常夫妻办理协议离婚的,所花费的时间不会太多,准备的材料齐全,同时也达到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最多半天也就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不需要,按照原租赁合同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


·合法继承人证明在哪里开
      众所周知,只有拥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你才能继承诸如遗产等的资产。而证明你的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就需要用到合法继承人证明,那么继承人证明在哪里开?需......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一、不要以司法竞技的方式展开辩护司法竞技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理念,其是将诉讼视为在中立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进......


·应该怎样办理转让监护人
      应该怎样办理转让监护人?监护人是不能转让的,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但是监护......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对于房屋立遗嘱只有在公证时需要收费,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和解除情形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如果有些人对于软件这个词汇的具体概念比较难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提到生活当中您常用的淘宝,支付宝以及其他各种手机应用,这些其实都是由软件开发公......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
      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如何处理,有什么方式?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的处理方法为:收购合并前的账务处理;收购合并时的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


·单方面解除合同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单方解除权。但是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合同,还是要经过一些特定的程序。一般的合同解除应该遵循下面的几个程序:一......


·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
      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一、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