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这是对嫌疑人、被告人很有利的。那在获得了取保批准之后,作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在出去之后,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的,具体如下面所示:
  
  (一)如果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一般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是关系一个人最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更换变动的,一定得跟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被取保候审的人是还有诉讼傍身的,所以如果有传讯的话必须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定义务,被取保候审获得自由活动的人不得进行干扰的,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另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注意,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会导致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还需要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虽然此时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但此时人身自由也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在取保期间也是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才行,不然就会被撤销取保,然后对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措施有哪些?
      现在很多小公司都面临资金紧张的困难,尤其是刚成立的公司。于是,除了银行贷款外,公司运用各种手段集资。这里需要注意,公司融资有严格的要求,如果......


·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
      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一、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批捕的相关期限规定如下: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订立劳动合同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是有很多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是最直接的一个证明方式。对于劳动合同我们国家规......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


·一、工作10年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工作10年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1、“工作十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算,可......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众所周知,技术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由他人进行实施的,这个时候,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要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而签订合同时,就必......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