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如何诉讼离婚
  
  1、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3、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1)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4、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法院审理军人离婚,与普通的离婚案件程序相同,实行两审终审制。不得不说,法律中对军人婚姻的保护是较多的。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是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不然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否则的话也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的。本文由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是当代经济的承载体,是推动社会会持续有利向前发展的助推剂。继而我国也出台了规范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那么应该注意公司法的哪些事项呢?违反公......


·出他项权证后下一步怎么办理贷款?
      出他项权证后下一步怎么办理贷款?出他项权证后下一步怎么办理贷款?他项权利证出来后,说明已经办理完抵押手续,银行可以放贷款了。这个证是抵押劝人......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只给一份签合理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只给一份签合理吗不合理,合同都要签订才有法律效力。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一、抵押消费贷款抵押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


·申请撤销司法鉴定条件有哪些?
      司法鉴定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它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性知识的人员和机构才能完成。因此,司法鉴定的申请和撤......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一、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


·青岛市醉驾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市醉驾标准是怎样的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驾驶......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融e借是指由工商银行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无担保......


·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支付到何时?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误以为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拥有探视权额一方需要支付的。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无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