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深圳社保退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深圳社保退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深圳社保退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目前我国规定个人社保是不能退的,也就是说不允许退保,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但是有些特殊情况除外,那么社保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退保呢?看下文!法律规定社保是我们国家福利待遇体系搭建中最重要的一环。为了实现全民参保并监督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国家政府机关针对社保出台了一项法律《社会保险法》。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不管你想不想退社保,法律都规定了不允许你退。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当有特殊情况发生的时候有些社保缴费还是可以退的,但退的也仅仅只是个人账户中自己缴纳部分,统筹账户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但是也会存在特殊情况。1、重复参保现在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小伙伴们换工作的速度也快了起来。有些小伙伴为了实现心中的梦想选择去异乡打拼,当小伙伴回到自己城市工作后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社保重复缴纳。小伙伴们必须要知道,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是不计入年限累计的,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缴纳的重复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一般按照的“先转后清”原则,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费本息会退还给本人。也就是说当你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可以退还给你一个城市的缴费金额~2、无法转移小伙伴们都知道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要累计缴纳满15年。但有些小伙伴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而本人又不愿一次性补足差额的时候,是可以拿回自己缴纳的社保的。其实小伙伴们可以放心,你退休时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虽然国家不能按月给你发放养老金,但国家不会黑掉你已经缴纳的部分,有关部门会将你缴纳的个人部分一次性退还给你~3、军人退伍当小伙伴参军前如果已经参加社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了,那么在退伍时如果采取退休、给养方式安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缴纳部分。4、丧失国籍小伙伴们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有些小伙伴如果选择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就自动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小伙伴们可以在离境时或者历经后以书面的形式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将一次性退还给你本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500万怎么判刑?
      在经受害人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定集资者并进行抓捕,追回集资额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理,此时检察院会根据集资者的集资......


·附随义务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吗?
      附随义务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吗?一、附随义务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吗?是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


·酒驾后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
      酒驾后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酒驾后第二天报保险是可以的,应该理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除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侵害健康权中,侵权......


·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对触犯我国的刑法的人的一种触发方式,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地的警察局和行政机关有权利对当地的行政案件进行处理。那么,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


·股份合作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股份合作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股份合作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股份合作协议书首先写好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


·关于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


·湖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每年的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您也是比较关心的,但是由于我国每年的经济变化比较明显,所以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有变化,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