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不管是办理结婚手续还是离婚手续,此时都是要求当事人亲自来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在离婚的时候,也只有当事人才能对夫妻之间的问题说的清楚,但现实中可能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找人冒名顶替对方来办离婚,那此时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有离婚意愿的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携带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方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3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除了以上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各带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头像照片以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用。特别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内容链接: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二、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实践中,要是出现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不过此时起诉的对象不是对方当事人,而应该是婚姻登记机构,但可以同时将对方作为第三人。要是生活中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种方式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险高空坠物怎么赔付?
      现在人们为了更加快捷的出行方式,为了方便我们在外出的交通问题,我们都会购置私家车,因此很多的小区都存在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


·已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能改正吗?
      已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能改正吗?一、已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能改正吗?已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能改正,股东变更后公示的流程: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意思?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很多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实力,会进行兼并重组。公司合并后,被收购公司会被注销。而之前公......


·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探视权探望子女,增进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探视权的存在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弥补由于离婚而导致的父爱或母爱的......


·民事起诉书变更抚养权怎么写?
      民事起诉书变更抚养权怎么写?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汉族,××人,身份证号码:××××,住××......


·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


·农村的土地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农村的土地可以作为遗产吗?
      农村的土地可以作为遗产吗一、农村的土地可以作为遗产吗?农村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


·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一、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问题,他们担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被欺骗。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劳动合同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