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一般判决离婚的。
  二、法院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您应该对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了解。尽管原则上离婚案件在庭审过程中要夫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但是当一方拒绝出庭时,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像家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情形,一般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厂工伤认定假期是多久?
      在工厂打工的工人,有时候因为操作不慎会被机器设备弄伤,工厂方面应该及时参与救治,并在工人伤情稳定的时候,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属于......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能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吗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接下来,就由......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


·三轮车刮蹭逃逸交警会立案吗
      三轮车逃逸交警也会立案,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严重财产损失,还要追究三轮车主的刑事责任的。如果产生的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行政处罚、民......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有关规定有哪些?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这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步骤,协商解决不了可以......


·肖像权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未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其实基本上就是属于对他人肖像权的一种侵犯了。当然,本身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的话,则就不会认定......


·行政拘留可以不进去关吗?
      行政拘留可以不进去关吗?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