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转目前的书面,以获得新的生机。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多种,无论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会对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有一定的影响,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改制后的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企业改制的方式包括了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它们在债务归属的处理上有所不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会涉及到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改制要经过职工大会的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需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费由哪方支付?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费由哪方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
·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多少倍?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打架斗殴的行为,同时寻衅滋事的行为也是比较常见的,寻衅滋事,在我......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
·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什么?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下:(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
·离婚后不出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出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
·在我国在家里打麻将犯法吗?
在我国在家里打麻将犯法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家庭朋友聚会娱乐不构成赌博,因此在家里打麻将犯法吗这一问题就不存在了。二、什么是赌博赌博,即用......
·民事诉讼庭审标准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庭审标准流程是怎样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