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P2P,p2p全是非法集资?

目前,因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侵害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且涉及的行业较广,故而不易识别。就非法集资的案件类看,多是与各类经济活动一起发生的。p2p是一种企业单位常见的经济类型的活动,由于其成本较高,故而有人认为p2p全是非法集资,事实是否如此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P2P?
  简单的说,P2P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P2P平台利用互联网公开性及高效性的优势,充当信息中介撮合成交,迅速满足各方需求。相比于其他理财模式,P2P理财的优势非常明显。门槛低、资金去向透明、受市场环境影响小、操作简单适合普通大众、利率较高等等。
  二、p2p全是非法集资?
  问题平台中,非法集资的案例确实不少,需要客观对待这一问题,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妖魔化整个网贷行业。P2P作为新生态模式,行业还处于探索监管初期,监管政策滞后,给不少平台可乘之机。此外,随着国字头中国互金协会的成立,去年8月份网贷监管政策的出台,各地系列专项整治风暴的进行,及银行存管等合规性举措,P2P行业正朝着更加透明、中介、理性的方向前进。
  三、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是资金池模式。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是庞氏骗局。有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虽然p2p是一种利率较高的贷款方式,且也有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不能认为p2p全是非法集资,需要客观的去对待。建议那些没有理睬能力者,不要购买p2p,对于企业单位,若要选择通过p2p进行融资,也需要事先制作融资策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青岛179醉驾怎么处罚?
      一、青岛179醉驾怎么处罚?醉驾可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1个月以上......


·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要赔偿吗
      汽车交强险不仅能够缓解各方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所面临的压力,对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说也能够通过交强险暂时的在情绪上得到一定的安抚。如今的交......


·股权转让税收问题有什么
      股权转让税收问题有什么一般情况下涉及到的股权转让问题都是股权的转让税收问题,因为当前还有很多人对股权转让的过程以及股权转让的税收不了解,不缴......


·行政不作为怎么向纪委投诉?
      行政不作为怎么向纪委投诉?向纪委举报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和途径:一是在纪委官方网站举报;二是可以电话举报;三是可以信函举报;四是可以上门举报。但举报......


·离婚后对未处理的财产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未处理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对未处理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


·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吗?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吗?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一、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


·员工被迫辞职有劳动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有劳动补偿金吗劳动补偿金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一般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但并不是所有解除劳动合......


·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
      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一、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民法典》第七百八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