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众所周知,合同的内容都是由一个一个的条款构成的,而其中就包括

众所周知,合同的内容都是由一个一个的条款构成的,而其中就包括了必备条款和其他条款,很显然必备条款是必须要具有的,这也就是合同的基本要素。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规定的基本要素不一样,那房屋租赁合同基本要素都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该条款主要是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该条款主要写明合同标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积、结构、房屋附属设施和家具等。如果该房屋配有家电家具应列清单,并经双方检查确认数量及质量。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合同要写明该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写明房屋的租赁用途,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出租屋进行一些违法行为。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签订房屋合同前,房客与房东对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以保证居住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租赁期限;
  
  具体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租期届满后应如何处理。
  
  (七)房屋维修责任;
  
  房屋的维修责任一般有分两种不同情况,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损毁的,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适当使用造成损毁的,由房客负责维修。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大概包括了十种,具体内容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其中比较重要的除了租房的期限、租金等等,还有就是违约方面的约定了,毕竟在租房过程中也是很容易出现违约情况的,此时就可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预备犯罪量刑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一、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如果没签订合同公司辞退了员工有无赔偿?
      如果没签订合同公司辞退了员工有无赔偿?如果没签订合同公司辞退了员工有赔偿,应当按照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经......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指在租......


·主犯没抓到从犯如何判
      会。《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主犯没有归案,但对于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有确实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会先执行缓刑,判两年有期徒刑,有三年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


·新刑法之非法集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实际上您都非常的熟悉。从最浅层次上来看,指的就是违法筹集资金。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刑法对于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