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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

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篇完整的合同。当然,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要件不一样。那其中房屋租赁合同要件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件都包括了哪些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维修费用如何承担?
  
  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需要注意其中哪些是属于比较重要的内容,这些就是不能忽略的,否则不仅有可能会引发纠纷,并且还有可能会损害到自身合法利益。而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纠纷,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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