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学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是国家培育的人才主要来源,学生的安危不仅关系到个人以及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且还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如今校车屡屡出现不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校车本应是为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提供便捷之物,如今却常因为超载而引发交通安全问题,针对这一点国家也出台了相关处罚规定。那么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得如何呢?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
  此次修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按照刑法第133条处罚。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从以上处罚条例看来,国家针对校车超载可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于校车司机的责任认定也比较清楚,可以有效减少因校车司机超载而产生的交通事故问题,但是校车超载和保险公司赔偿的责任仍然不是很清晰,这也是我国法律需要进行进一步修改的不足之处。以上就是关于校车超载处罚条例的新修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签空白协议拍照有效吗
      在签空白协议拍照有效吗一、在签空白协议拍照有效吗无效的,可作为辅助证据,最好有录音和证人再证明下。因为它不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法庭很难......


·一、醉驾翻案一般会成功吗?
      一、醉驾翻案一般会成功吗?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醉驾案件时,一般都是比较谨慎的,故而醉驾翻案一般不会成功。二、醉驾可以判缓刑吗1、......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国家赔偿的数额有着具体的参考依据,类似于刑事错判的这种情况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数额比较多。可是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比较特殊,并且国家赔偿法在现实......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患者医院接受治疗时,由于医方的设备设施问题、或者人员水平、治疗手段和方案、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


·逮捕通知书法院多久会收到
      一,逮捕通知书法院多久会收到如果是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开庭,一般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一年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


·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开始向各地版税局申请著作权等级,取得版税局颁发的登记证书......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
      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一、怎么打债务纠纷的官司在打债务官司中,举证很重要。如下是关于打债务官司需要收集的一些证据材料:1、借据、收据、合同等......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如何缓刑
      生活中所有的危险驾驶的行为都已经触及到了我国的法律底线,这和构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是背道而驰的,因危险驾驶而付出的相应的代价可以说惨不忍睹,......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国家经济发展迅速,我们正处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如果再不了解一些金融名词,那真的就要被时代淘汰了。我们都知道企业在某些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