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国墓地使用年限是多少,能在自家耕地内修墓吗?

丧葬是我国的传统风俗,自古以来国人对丧葬的举办极为重视,办理丧葬的目的就是要让死者入土为安,墓地就是人死后用来安葬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墓地可以通过修建和购买获得,墓地和土地一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那么,中国墓地使用年限是多少,能在自家耕地内修墓吗?请看下文。
  
  一、中国墓地使用年限
  
  1、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
  
  2、“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说法存在误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殡葬处理法令》相同没有规则公墓运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则是:严格约束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运用年限,依照计划答应土葬或许答应掩埋骨灰的,掩埋遗体或许掩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运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节省土地、不占犁地的准则规则。
  
  二、能在自家耕地内修墓吗
  
  我国对修建坟墓的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这些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
  
  1、是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如《殡葬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2、是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坟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20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是对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作出规定。如《殡葬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第19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是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如《殡葬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中国墓地和土地一样,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中国墓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或者七十年,每二十年缴一次护墓费用。自己修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修建的土地不能是耕地,还要申请村委会批准。总之,我们在修建墓地的时候,要做到传承中国传统风俗的同时,不浪费土地资源,不破坏公共环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的实际控制人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的实际控制人是怎么规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出现的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市场管理存在的一些漏洞,导致很多不规范的公司出现在市场......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的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


·一般的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般的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


·商标转让流程规定有哪些
      商标转让流程规定有哪些?一、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转让申......


·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2023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


·有期徒刑7年何时可以减刑?减刑多少?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公民违反刑法,都会判处有期徒刑。当然法律并不是冷漠无情,如果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态度积极等,有期徒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


·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
      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相反,自离也是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来发放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发工资属于拖欠克......


·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的量刑标准拐卖妇女罪最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