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规定的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种类型的法规,就各类诉讼法而言,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是引用最多的,有可能公民不会用到《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法》,但是在自己权益受到来自平等主体的侵害之后,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中规定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今天我们主要给您带来的是民诉法中关于反诉的规定。
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反诉实质要件:
1、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2、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要权提起反诉,但对反诉的时间、条件、形式、范围,以及哪些案件可以反诉,哪些案件不适用反诉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的立法原则: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反诉:
1、没有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不适用反诉。
2、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3、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4、赡养、抚养、扶养案件不适用反诉。
如果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旨在抵消或者吞并原告方要求给付货款的请求,且符合案件受理的其他条件,那么就应认定为反诉。
四、买卖合同的反诉:
1、被告主张原告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从而拒付相应货款的,应作反驳处理。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依约或依法交付质量无瑕疵的货物,而购买方或被告的义务是依约支付货款。在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款时,被告提出货物存在质量瑕疵,请求减少货款的数额,是由于原告没有履行好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的合同义务,从而导致被告提出拒绝履行支付约定货款义务的抗辩请求。这一请求仅导致被告不依约定的数额支付货款,不会产生新的诉请,没有导致诉的增加。被告的这一请求显然只是导致原告主张给付货款的条件不能成就,而不属于抵消或吞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的本诉请求,因此,被告减少货款的请求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诉,也就不构成反诉。
2、如果被告提出原告所售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从而要求原告退货、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等时,由于被告提出的这些主张均是独立于原告货款请求之外的具有完全独立性的请求,其目的不仅在于防御,更着重于主动进攻,故被告一旦提出这类请求,法院就应要求被告提起反诉。实践中,存在被告方提出的反诉性质的主张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这时法官就可以明确告知其可以提出反诉请求,否则的话就以反驳认定。
3、被告以质量异议为由要求减少货款的数额超过相应部分货款的,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其给付货款2万元,被告主张其中一批价值4000元的货物有质量问题而提出质量异议,但要求原告按合同约定减少货款至1.5万元,此时对被告的质量异议应要求被告提出反诉,但被告的反诉请求只应针对超过部分而无须全部金额。
被告必须有明确的事实,证明对方在此案件中也实施了侵害他人、自己权益的行为,且必须按照流程进行提出反诉。需要注意的是,诸如婚姻等与人身关系挂钩的民事诉讼案件,是不能提出反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一、刑事案件第一次的口供可以翻供吗?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
·父母欠高利贷儿子需要还吗
在正常情况下,父亲欠下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但是如果儿子因为孝顺而愿意为父亲偿还债务,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情况是,如果父亲去世并......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
·离婚法定条件具体是什么
离婚法定条件具体是什么一、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对付老赖的办法:1、对付老赖之不厌其烦法。本身老赖就是不想还钱,就算你提示他可能也会无动于衷,因此,你需要打持久战、打烦......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您对司法鉴定再熟悉不过了,有的人可能已经亲身经历过了,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结果也是可以作为赔偿的标准的。为了适应社会的要......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不需要信息披露,股东个人借款行为和公司无关,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1、定期报告......
·公司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一、公司三方协议的作用1、三方代表公司,银行,还有税务局。2、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其作用主要是便于纳税人进行网络申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