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过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无过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什么是无过责任险?
  无过责任险全称无过失责任险,是三者险的附加险,投保人要想加保该项保险,必须先投保三者险。投保了无过失责任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解释》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无过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无过失责任险为附加险,必须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之后方可投保该险种。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无过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什么?
  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按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赔偿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即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万,无过失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5万或10万。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无过失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5万、10万、或20万。
   四、无过责任险怎样进行赔偿处理?
  (一)赔偿项目: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赔偿限额内赔偿。
  (二)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五、无过责任险涉及到的保险条款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无过失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无过失责任险。
  1、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2、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按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确定。
  3、赔偿处理。
  (1)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2)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与免赔额之和,最高不超过本保险的赔偿限额。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过错责任险条款
  1、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第三者(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应由第三者自己承担,而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由于第三者确定无偿还能力,裁决后一个多月内第i者仍未能偿还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本保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限。
  3、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赔偿处理。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偿结案,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您在投保过程中尽管有公司的业务员为您介绍,但是还是自己亲自了解一下比较好,这样才能选出适合自己的保险。而对于无过责任险则是适合用于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投保人一方在事故当中又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奉公守法,用自己手里的职权为百姓谋福利,而不能为一己之私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此时也很容易构成犯罪。当然,虽然......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不来上班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不来上班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


·招摇撞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


·国有企业改制原承包者怎么办
      国有企业改制原承包者怎么办?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国企都纷纷进行改制,通过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在改制之......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法官判案的详细程序有着规定,并且规定了当事人如果在第一次得到判决之后没有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就可以继续向司法机关提第二次诉......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


·高空坠物扩展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扩展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