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他们更是祖国的未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是否离婚,父母双方还是得尽这一义务。对于离异家庭,抚养费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那么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
  
  
  已经确定的抚养费是可以要求变更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变更抚养费,需要弄清楚如何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3、有特殊情况的,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2、父母如果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可申请较少抚养费。
  
  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二、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一)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作为家长,父母双方应该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关于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这一问题,父母双方应深入交流一下。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问题,我们建议可以找这方面的专家或者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证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购买房产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的购房者,否则的话还不如选择租房。但有的时候我们发现看中的二手房可能没有相......


·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因为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男女双方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且可以在协商之后进行探视。那么,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因为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拒绝......


·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
      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


·孩子由女方抚养,男人愿意付抚养费吗?
      一、孩子由女方抚养,男人愿意付抚养费吗?孩子由女方抚养,男人是必须要支付这笔费用,这与是否自愿是没有任何的关系;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


·海关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职能 我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
      海关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职能我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


·每年需要房屋土地使用证年检吗?
      每年需要房屋土地使用证年检吗?对于相关法律里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要年检,也就是说在70年的有限期间是不需要没年检验的,而且到期后会自动续约。......


·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征收土地,是近年来常见的现象。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城市规划,都可能涉及到土地征收。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时,都会给予被征收者经济......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


·黑龙江侵占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指的是别人侵占我们的合法财产这就是属于侵占罪。侵占罪其实在我们的国家发生案例有很多,对于每一个地区的认定标准还有量刑标准都是有可能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