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明示形式是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和“默示形式”相对。所谓明示形式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二、明示的形式都包括哪些?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言语表达其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诸如当事人之间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口头形式是社会公众在社会生活中广泛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其优点是快捷、迅速,但是,因其缺乏客观记载,在发生纠纷时难于取证,所以,口头形式大多用于即时清结的小额交易行为,而金额较大的、非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宜采用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行为人以文字符号为表达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书面形式的优点是通过文字符号将行为人所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客观地记载于一定的载体上,成为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有利于防止民事活动中的异议和便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各种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形式。3、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其他形式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视听资料、公正、审核批准、登记等。(1)视听资料,就是行为人通过录音、录像等所反映的声音和形象以及电子计算机所储存地资料表现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形式。(2)公证就是由公证机关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审查并加以证明的方式。公证的作用仅仅是证明民事法律行为上真实的和合法的。当发生争议时,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最强的证据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证据否认公证的效力。应当强调的是,我国法律行为未经公证的,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3)审核批准就是指依法必须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综上所述,意思表示效力方面,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主张。其中明示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日常生活中,人们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最好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签署合同。这样以后一旦发生纠纷,也有解决的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撞伤能索赔误工费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又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规定是什么?(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法律规定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立功的情形有哪些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


·关于醉酒驾驶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关于醉酒驾驶行政处罚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离......


·非法集资案件在量刑的过程当中,量刑的结果和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案件在量刑的过程当中,量刑的结果和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的金额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并且我国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其实也是有着立案标准......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


·汽车进口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汽车进口关税什么时候取消一、进口汽车关税的作用自加入世贸组织是说从2005年加入WTO时说了10年内取消保护关税,并非取消关税,只是取消保护性的关......


·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怎么操作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是指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