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人身权有哪些

民法总则人身权有哪些?
  
  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都应该享有作为中国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民法中有一项极为认真的权利,就是人身权利,这是每个正常的公民必须享有的权利,人身权包括很多分权利,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民法总则人身权有哪些呢?
  
  《民法通则》规定
  
  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节人身权
  
  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条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33、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版权)。
  
  134、二人以上按照约定共同创作作品的,不论各人的创作成果在作品中被采用多少,应当认定该项作品为共同创作。
  
  135、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版权)应当认定为全体合著人共同享有;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
  
  136、作者死亡后,著作权(版权)中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受到侵犯,继承人依法要求保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37、公民、法人通过申请专利取得的专利权,或者通过继承、受赠、受让等方式取得的专利权,应当予以保护。
  
  转让专利权应当由国家专利局登记并公告,专利权自国家专利局公告之日起转移。
  
  138、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通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受让等方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除依法定程序撤销者外,应当予以保护。
  
  转让商标专用权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商标专用权自核准之日起转移。
  
  139、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总则人身权有哪些的具体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可以知道,人身权不仅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和肖像权等耳熟能详的权利,也包括发现权等一系列不常见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行使这项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借款这种事,每个人都遇到过,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可能是朋友。一般情况下,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写一张借......


·捏造虚假事实属于什么罪
      捏造虚假事实属于虚假诉讼罪。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它是一种无偿的强制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


·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变更怎么办?
      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变更怎么办?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增加,势必造成原股东的股份减少,因此需要去注册地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提交基本材料为......


·民事纠纷私了双方要签协议吗
      民事纠纷的原因很多。当民事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他们能够谈判,就可以避免司法程序的麻烦。民事纠纷发生后,......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那些
      我们平时可能会听到人们口中提起效力待定合同,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呢?效力待定合同有包括哪些呢?所谓的效力待定合同,其实就是本来已经成立的合同......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


·“二套房”指的是已经有了第一套自住房的居民购买的
      “二套房”指的是已经有了第一套自住房的居民购买的第二套自住房,之所以叫做二套房是因为二套房与第一套住房的房屋贷款、首付、税费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第二步:法院会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


·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期的待遇是员工仍然有工资领取,但只有底薪部分,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