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高空中坠落的物体砸伤,受害人要求赔偿时,是否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用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到底是怎样的,接下来请看我们介绍。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因此,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然,在生活中,除了高空坠物,还有许多的情形也是适用举证倒置原则的。如果你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诉讼期间标的保持不动诉讼请求改变构成新的诉讼吗
      法院诉讼期间标的保持不动诉讼请求改变构成新的诉讼吗一、法院诉讼期间标的保持不动诉讼请求改变构成新的诉讼吗?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发生变化,......


·成都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
      成都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一、成都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程度逆向行驶要被扣三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谁能告重婚罪?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谁能告重婚罪?根据刑诉法规定重婚罪的行为当事人的配偶或者受害者能告重婚罪,因为我们国家规定重婚罪他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相......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有期限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员工有没有和企业进行续签的话,是......


·2023商标侵权法中关于商标侵权怎么认定的?
      商标侵权法中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即行为必须实施了侵权行为,进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那些证据可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那些证据可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侵害国家信用,不法分子用挖擦、涂划等手段,对有价证券进行更改,......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什么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自己的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时刻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目标。能否生存且持续发展,在一定......


·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是哪些?
      我们知道没收违法所得的界定范围很广是吧,那我们还是应该看一看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呢,熟悉了这些规定,应该对于这些相关知识会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