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
  随着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经济以来,我国的互联网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互联网从业人数迅猛增长。但是,凡事都是利弊共存的。在互联网规则逐渐建立的今天,网络侵害时有发生。而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重要的网络侵害形式,给广大网民带来诸多困扰。那么,有人就会问了,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网络诈骗罪的具体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二、网络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所以,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知,网络诈骗3000元已属“数额较大”网络犯罪的范畴,是会立案调查的。并且,依据相关法律,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借贷的时候,一般出借人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而这个担保具体分为了担保人担保和提供担保物,而担保也有具......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旅游纠纷解决方式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


·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一、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时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时间是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日。......


·十级伤残待遇
      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


·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侵犯明星肖像权赔偿如何赔偿?
      肖像权在我国作为一种民事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对于明星的报道,其中也包括了明星的照片的。这......


·为了避免出错
      为了避免出错,商家在接收到对方购买商品的请求后,会要求对方确定信息是否有误,购买者在确认无误后,需要按照确认函格式范文书写确认函。确认函的应......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


·潍坊社保补缴规定都?
      潍坊社保补缴规定都有哪些内容现在社会保障是我们在找工作时必须咨询的一个选择。但是,当我国刚刚建立社会保险时,许多公司就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