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中的亮点有哪些?
一、在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中有哪些亮点?
《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规范》对消费者关注的外卖送餐超时、餐品不完整以及卫生安全情况和外卖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均有明确规定。1、外卖配送机构应具备企业法人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规模化的配送队伍,同时配送箱、配送车和头盔等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外卖配送用车宜用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商户应在10分钟内确认订单,外卖配送员应在5分钟内接单。3、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门口应轻声敲门;配送员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4、配送员应年满18周岁。5、禁止配送员收取小费行为。
二、外卖配送服务规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从长远来讲,该《规范》的实施对消费者、商家和社会都有益处。由于这仅是一种行业规范,尚不具备约束力和法律强制力,但对外卖行业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这种尚不具有强制力的规范,需要商家、外卖公司和消费者等共同遵守。《规范》中对配送服务、时间、卫生等相关要求,能促使外卖企业在以后的经营中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尊重,让消费者放心大胆消费。只有如此,外卖配送行业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对于外卖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消费者家中这一点,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而在禁止收取小费方面,仅仅是行业从业者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和保证,仅是其对从业人员业务行为的规范,并非对消费者的约束。这个没有任何强制力的标准规范,并不能直接要求整个行业必须完全遵照执行,但其势必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其内容如何约定,不能代表行业整体的呼声和行为。所以,禁止收取小费这个规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能全面实施,最大的受益者应当是消费者。由此可见,准备在今年9月份实施的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对外卖行业中的很多细节进行了规定,比如外卖商家要在十分钟确认订单、外卖配送员不得进入消费者家中、不得接受来自消费者的小费等。这些规范有利于促进外卖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包含的内容1、各发起人。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职业年金有哪些好处?
虽然城镇职工退休后能领到养老保险来保障日常生活,但是为了退休后有更好的生活品质,有的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国家机关也实行了职业年金制度,这其......
·企业破产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企业破产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很多人在遭受工伤以后,会及时的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做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拿到结果的。但是......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承的情况有哪些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情况(1)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在《土地管理法》和......
·什么是自住商品房,需要怎样进行购买
在我国的房屋市场中,我国的房屋类型比较多。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房屋产权都各自不同,自住商品房是我国的一类福利性的房屋。下面我们就什么是自住商品房......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争夺的除了孩子便是房子。由于双方都想要,因而极易引发纠纷。那么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时房产该......
·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具备拆迁主体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储备中心是不具有拆迁主体资格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