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地产市场上面最热门的词汇非租售同权莫属,在国家政策的支持

,房地产市场上面最热门的词汇非租售同权莫属,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些城市也开始了试点工作。租售同权的核心意思就是保障租房者在养老、医疗、教育方面的权利。此项政策的出台对租赁市场有深远影响。那么租售同权公寓方面有哪些影响?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租售同权公寓方面的影响有哪些?我国部分城市住房供应正从“重售轻租”转向构建“租售并举”态势,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长租公寓在政策红利支持和租赁市场空间的吸引下,赢得了二手房代理、地产开发商、互联网企业、资本市场的亲睐和投资,正在成为房地产存量市场下一个新的盈利突破口。“长租公寓”,又名“白领公寓”,“单身合租公寓”,是近几年房地产三级市场一个新兴的行业,是将业主房屋租赁过来,进行装修改造,配齐家具家电,以单间的形式出租给房屋周边的白领上班人士。在传统租赁市场上,租客的租赁时间一般为一年。简单而言,“长租公寓”就是带有装修和品牌管理的公寓,更强调租客的友邻社交,其是在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结合地产金融以及互联网化手段,打造出的一个创新商业模式。
  二、“租售同权”同什么权?
  户籍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目前城市各种公共、准公共服务基本与户籍挂钩,拥有户籍可以享受当地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公共服务的权利。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的需要,在不同的城市,房产与户籍、房产与某项公共服务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交叉挂钩。因此,“租售同权”只是一个概念统称,不能一概而论,各地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人群来具体定义这一概念的不同内涵,并决定所同“权”的含金量。各地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人群来具体定义这一概念的不同内涵,并决定所同“权”的含金量。大体而言,一线城市同教育权,二线热点城市设门槛同户籍权,部分城市探索直接同户籍权。对房价趋势影响较小,各城市继续分化。对投资无太多负面影响,预计房地产投资维持平稳。租金受到政策影响,短期波动后,整体稳步上涨。一线城市通过租房政策调节人口结构,二线等其他城市通过政策吸引人才。租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可以为和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对接打下良好的基础。综上所述,租售同权的出台,会极大的推动房屋租赁市场,长租公寓将获得飞速发展。以后很多年轻人可以不选择买房,而是租住在公寓,这样符合相关条件后,其子女也享有附近就学的权利。这对于公寓市场是一个利好政策,公寓价格也会长期看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相信您都......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什么?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


·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要求?
      公安赔偿是指我国的公安系统在进行办理案件或实施相关权利时对和法人的身份造成了一定侵害的赔偿,这类赔偿说明我们国家的司法正在不断的完善。那公安......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一、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一)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我国施行的土地公有制,有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表现形式。因此,土地使用权也分为两种,即......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从有期徒刑的名字中就知道,这是一种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刑事处罚措施。但就其期限来看,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就不能准确的计算......


·贷款房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吗
      贷款房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
      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一、债务人迟延履行该怎么办迟延履行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应首先取决于迟延是否严重。如果时间因素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一、合同履行是指什么?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