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近年来,很多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的税收是否会涉及更改,这是很多企业家共同想了解的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就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展开探讨,为有需要这方面的你给予帮助,让你知道企业改制后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一、企业改制房产是否需要交税?1、改制企业,只是投资人从国有或集体所有变更为个人,其它不变,而进行的房产转让行为,不征营业税,不征印花税,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参照执行)。国税函[2002]165号: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房产属于产权的一部分。如果是单独转让房产的一样要征税。《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出售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收入,暂缓征收土地增值税。2、如果是改制过程中对外单位(或个人)销售房产的,要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二、关于企业改制产权变更过程中有关税费问题按省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合商贸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1]1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一)企业改组过程中内部职工和其他投资者置换原企业资产,涉及产权交易的税费,报经有关部门审批,承受方可免交应缴纳的税费。(二)企业改组中办理工商、税务等注册或变更登记,一律只收取工本费。(三)企业改组前已办理相关的房产、土地登记手续的,改组后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土地部门只收取过户换证的工本费。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契税由企业按规定缴纳后,再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平衡安排,全部用于困难企业改组费用的补贴。(四)改组企业在重新办理房产、土地证书时,涉及的房屋和土地的测量、勘测、评估和产权交易中的审计验资、资产评估、交易鉴证等中介费用一律不超过现行收费标准的20%收取。经过我们的上述讲解,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需要缴纳的,企业改制重新办理房产其中涉及的费用收费标准一律不可以超过20%来收取,各位将企业改制房产后的企业可留意一下,如果你还有相关的疑问,欢迎向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企业的房屋性质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1、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在二审法院中,这两种手段出现在二审和上诉中,两审机关与上诉之间的区别不明确,认为二审机关和上诉机关几乎是一样......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买卖东西直接微信支付,无现金的生活方式现在逐渐流行,但是也因为微信支付或者微信......


·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一、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法律并不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l、《土......


·小散户在禁养区可以养猪吗
      不可以养猪。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伪造、擅自制......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


·好的商机的,但是现在很多的房地产开发是需要一定资质的,那么房
      好的商机的,但是现在很多的房地产开发是需要一定资质的,那么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呢?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资料规定1、申请核发房地产开发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